尔汗国之召令后,精锐的贵族军队就是抵达莱茵河谷与阿登森林交汇处的关键市镇凡尔登。
帝国南方军队从这里的传奇大山口通过,在抵达梅茨平原后,庞大法兰克重骑兵进一步集结,超过一万名骑兵去了美因茨,继而头也不回的奔向东方,最终一战击败阿瓦尔汗国……
诸如埃罗图斯男爵,他的先祖就是远征的当事人,在坐的大大小小法兰克贵族,各自的祖先都参与了那场战争,也因此大家才是世袭贵族。
罗斯王居然组织了一万名战士成功远征?大军早在去年就一定抵达了?莱茵河以北的所有贵族、大主教都构建起战略同盟,连图林根候爵、奥伯特里迪特小王国,都组织精锐参与战争。
所以在名义上,拥有超过一万名披甲士兵的罗斯远征军,不但是大巴伐利亚公爵的盟军,还是基于841年同盟条约主动参战。
法兰克的内战如同命中注定,击败「罗马皇帝」洛泰尔是南北方贵族的共识。
至于出于内战核心区的阿尔萨斯地区,这片大而富庶的莱茵河谷地区,皇帝与大巴伐利亚公爵仍在对峙。
至于勃艮第人为何组织大军向着凡尔登方向狂奔,已经了解到情况的菲斯克,就把内情通报给在坐的所有人。
虽然双方没有同盟条约,被授权可以自由行动的菲斯克,想都不想就宣布,至少自己麾下的战士们,现在就与雷格拉夫的麦西亚联军结盟。
在名义上,这部分罗斯骑兵可以听从雷格拉夫的指挥。
蓄着金发马尾的雷格拉夫太像留里克,作为罗斯王的骨血,这一瞬名义上效忠他,广大战士没有丝毫不适。
同时对于雷格拉夫,自己的远亲菲斯克叔叔,他的突然加盟不仅仅是提供了五百名精锐。
菲斯克是罗斯足智多谋的大将,有了他做参谋,一支更强大的联军将变得更加凶猛。
菲斯克这一瞬表现得并非凶残形象,他以很蹩脚的法兰克语向雷格拉夫和盟友们分析起当前局势。
「勃艮第人主力军要去救援他们的皇帝,但是罗斯军主力已经占领梅茨,他们想要救援,就必须于罗斯军决战。
强大的罗斯王会击败勃艮第人,以为对敌人的了解,勃艮第军并不强大。敌人是一群大傻瓜,最终罗斯王会很快胜利。罗斯军要击败勃艮第所有贵族,逼迫他们无力救援他们的皇帝。这与你们的目的,看来差不多。」
雷格拉夫当然不知道自己父王的战略意图,他很清楚罗斯军的野蛮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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