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的口供没有破绽,所以警察局长打算从年纪最小的男主二女儿安安下手。
警察单独询问。
“你们三号去餐厅吃了什么?”
平平回答:“吃了奶油蛋糕!”
警察又问:“可是你姐姐说你吃的是粥!”
平平想起爸爸的交待,他们会编造谎言来诱导我们,但你们一定要坚持口供。
其余警察都觉得男主一家的口供很完善,没什么问题,女警察局长却觉得不对劲,平平这么小的孩子却能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不合常理。
于是警察局长打算调查男主一家身边的人。
但是男主角的朋友,手下的员工,旅店的前台都表示,男主一家二号去看泰拳,旅店登记铺也表明,二号那天男主一家确实在城里,餐厅老板也证明,三号那天男主一家的确在餐厅。
就连返程汽车售票员也说男主一家确实是三号从城里回来,男主那天没有带钱,还去了一趟ATM机取钱。
警察随即调取三号那天的ATM机录像,却发现男主真的出现在了录像里。
这一刻,不单是电影上的警察蒙了,就是参与审核委员们同样全都蒙了。
因为处在上帝视角的大家明明知道男主的女儿是在二号失手误杀了女警察局长的儿子,可是为什么每一个人都在说男主一家真的在二号去了城里,并且三号才从城里返回?
女警察局长经过缜密的分析,终于还是破解了男主的计谋。
三号,男主驾驶警察局长儿子的汽车去了城里,他先处理掉手机卡,在把车推进湖里,之后他去餐厅买了四份奶油面包并要了发票,接着他又去电影院买了四张电影票,随后他去了公交站,并在下午三点取了钱。
接着他上了公交车,买了四张回家的车票。
第二天,也就是四号,男主带着家人坐上朋友的巴士去了城里,他告诉朋友,他们全家去看泰拳比赛,他们在比赛地点呆了一整天,接着他们到了旅店,妻子引开前台,男主在登记本上将全家入住的记录写在了二号,然后在四号的位置写了假名字。
五号,他们去餐厅吃了四份奶油面包,并在买单时故意和店主搭话,然后他们去看电影,又去和放映师交谈。
接着他们来到巴士,男主告诉司机他要去取款机取钱,但他并没有进去。
他们在车上和售票员交谈,以留下深刻的印象。
回家后男主毁掉所有五号的票据,他给警察看的都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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