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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已经暗红色的手掌按在一片灰色的沙岩上,手掌上已经涂满了血浆,这一按,自然在灰岩上留下一个清晰的手印。手掌的主人是个罩着黑色长风衣的人,脸孔深藏在帽子中,在帽里的阴影里有两点腥红闪烁着。这人像猎犬一样在灰岩上嗅着什么,然后掀开帽子,露出一个布满了青筋的光头,已经一双漆黑,有血红的同心圆构成眼睛的双瞳。
他从喉咙中发出如同野兽般的低吼,然后手脚并用,像某种爬行动物般迅速在地面掠过。这是片给天光晒得滚烫发热的沙砾地,可黑衣人哪怕手掌给烫得滋滋作响,却不吭一声。
灰白的地面上,一个黑点迅速移动着。而后头,则是一片黑潮!
艾伯特脸现狞笑,大步走在前头,后面则是九名魔将以及数百只魔兵。他们在灰色的地表上形成一道滚滚向前的黑色浪涛,跟在那前方的魔兵身后来到这个峡谷。
这是2级区里众多峡谷中的一个,所不同者,魔兵在这里的地面嗅到了有地下河流经过的痕迹。有水就会有生命,生命以水源点而聚居,黑色大地的异族也不例外。水源的附近,肯定会有一个异族的村子。而这正是艾伯特的娱乐场所所在,他现在满心期待着那些异族看到自己一方时会是什么样的精彩表情。
想到这,他几乎病态地笑了起来。
莫妮说得并没错,艾伯特也好,尼古拉斯也罢。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物质,那就是对某种事物有着几乎疯狂的偏执。艾伯特对杀戮和鲜血有着病态的偏执,每次看着生命在自己手中走向死亡的时候,他都会有一种快感。这种快感,甚至比男女欢爱还要来得更激烈些。
就像惹上了毒品的瘾君子,所不同的是,让艾伯特上瘾的却是从身体中流出来尚带着休温的血。
可是,这次他失望了。
当前面那只魔兵带着他来到一个异族村子,或者称为村子遗址的地方会更合适些。艾伯特看到的是一片片被推倒的低矮平房,祭祀的广场,取水的水井都被碎石所覆盖,甚至附近峡谷的山壁,出现了一个人为的巨大缺口。那附近遍布炮火轰炸之后的黑色痕迹,看得艾伯特十分气恼:“该死的议会军队,他们捷足先登了吗?不,这应该是以前战争留下的痕迹,混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异族杂碎的村子……”
“你们!”艾伯特对着魔兵们咆哮道:“这附近肯定还有类似这样的村子,给我找出来!”
魔将们对着魔兵发出几声短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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