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江东左军在崇州立足的基础。
由于忠于林缚的势力多来自于社会底层,林缚要为忠于他的势力牟取更多的利益以获得更稳固的权势,那自然就要触动地方乡豪势族的利益,这也是林缚去年夏秋之时到西沙岛赈济灾民,会与知县陈坤所代表的地方势力产生激烈矛盾的主要因素。
奢飞熊大肆寇崇州,破城后放肆的杀掠,屠杀官吏,将城池摧毁,将崇州搞得一塌糊涂,目标是要阻止江东左军从崇州获得饷源,阻止江东左军进驻崇州城。实际上受打击最严重的恰恰是地方官绅势力,这些势力恰恰是限制林缚全面控制崇州的最主要力量。
崇州有十几二十万囤,正印官常设知县、县丞、县尉三人。
除这二三人外,县衙设六房书吏、三班衙役为爪牙,设缉凶捕盗之弓刀手,无不是从地方抽人充当;城中设厢坊、设市,乡野设里甲,设税司乡营,无一不是从大族强宗、大田主、富户里检选长者居其要位——这些人以及相关人等共同组成地方上的乡豪势族势力集团。
朝廷委派的二三人正印官,必须通过他们才能正常运转的统制拥有十几二十万囤的崇州大县,丁税田赋也必须通过他们才能源源不断的收取上来。
长久以来,朝廷与地方势力已经形成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比如说崇州每年归户部调拨的正赋漕粮折银约一万两。一般说来,朝廷将崇州划为江东左军的饷源地,江东左军每年从崇州抽取的饷源也只能是每年一万两左右。
显然每年一万两银子是远远不足以养活江东左军的,便从这一点来看,地方势力一定对江东左军是极为戒备、以防止江东左军侵夺地方利益的。
陈坤不死,与林缚的矛盾只会深化下去,不可能得到化解,除非林缚真就甘心老老实实的每年只从崇州抽取一万两饷银。
实际上,崇州地处肥沃鱼米之乡,实际能抽出的饷银远不止一万两。
以崇州全县一百五十万亩良田计,崇州县丰年产粮应在三百到四百五十万石米粮之间。
宋佳跟父亲学习过各地的税赋,知道崇州县地方势力要是不隐瞒人口、田地,丁税田赋以及各种加派加在一起,差不多达到“五抽一”的比例,崇州一县的应纳税粮就将达到惊人的六十万到九十石;即使以“十五抽一”计丁税田赋,崇州也应有税粮二十到三十万石,实际上最终归户部调拨的正赋漕粮才两万石左右。
这其中巨大的差额不是给种田的佃农或小户田主拿走,也不是凭空消失掉了,恰恰是给地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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