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野生动物人们想杀就拼命杀,想保护就拼命保护的做法,叶泉一直不屑为之。
就以野猪为例,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后,许多地区都恢复了不错的生态环境,但因为禁枪禁猎和没有虎、豹等天敌的原因,野猪在许多地方都泛滥成灾,毁坏田地甚至伤人的事件层出不穷,致人死亡的事件也发生过数起。
到了这个地步,其实已经谈不上保护了,人类虽然不是地球上唯一的主人,但也不用委屈到只能挨打而不能还手的地步。
只因为野猪身上有一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身份,各地都不敢动手,好不容易有的地方政府想猎杀一部分野猪了,结果召来了许多人的反对,还搞出什么“万人签名、保护野猪”的反对示威活动,反正受损失的、受伤的都不会是这些签名的人。
叶泉跟野猪没仇,更不是想吃野猪肉,保护就保护吧,偏偏政府部门又拿不出专项资金来赔偿农民的各种经济损失。
实际上,只要不人为的大规模搏杀、不破坏自然资源,野生动物就是想灭绝也很难。
根据史书记载,华南虎曾广泛分布于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等地区,数量应在10万只以上。
直到上世纪中叶,华南虎数量还保持在4000只以上,如果不是六七十年代的疯狂捕杀,绝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濒临灭绝。
像野猪这种繁殖力、适应力超强,只要有食物就能存活下去的动物,早该重新考证调查,撤下保护名单,换上其它更需要保护的物种了。
叶泉想保护动物,给后代子孙留下一个美好世界,但谈不上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更不是在保护自然方面有 “心理洁癖”的偏执狂。
说到底,生老病死、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而人类正是地球上最强大的肉食者。
闫学川常年呆在南越岭自然保护区,与当地山民打交道的时候很多,也很开明,当下制止住张昱,道:“南越岭保护区内现在的野猪数量至少超过六七千头了,每年都要猎杀一定数量的野猪,这是得到了上级部门批准的,谈不上违法。”
像桃源村这样没有搬迁,传统活动离不开保护区的村寨,保护区管理局的许多工作都需要村民配合和支持,如果按照法律完全禁止打猎、采药等活动是行不通的,更何况在成立国家自然保护区之前,保护区内有上百座山岭是属于桃源村集体所有。
一百多斤的野猪,除去内脏、头部等,也就几十来斤肉,刚好够队伍里二十多人吃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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