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汀奈有个毛病,不管熟不熟悉,只要人一死,她就会忘记对方的面孔。就像被水冲散了形态,面孔,身体,声音……都会从她的记忆中退潮。
她记得圣母像,是因为她回忆起了自己光脚踩在地板上时的凉意,抓起地上外套时沉甸甸的手感,将它扔到男人身上的一声响。
是了,那条赤(括号内不看)裸的手臂上,确实有一个圣母像——
正是在她微微一走神的时候,化妆椅突然被重重一踹,笔直撞上了她的腿。
那年轻男人使出了全副力量,好像要将她的小腿骨和膝盖砸开、撞得脱节一样;康斯汀奈骤然吃痛,还来不及扣动扳机,一道影子已经反袭上来,手刀切进了她的腕骨。
小手枪脱手而飞,落在几步远之外,与刚才被踢走的蝎式冲锋枪一前一后,好像要隔着地毯碰触彼此。
与他不一样,康斯汀奈再没有朝枪上看一眼。
以女人之身坐在她的位置上,就意味着她要比男性同道们更迅猛,更凶狠,更不留情——更难杀死;她早已将战斗练成了本能。
枪一离手,康斯汀奈一转身迎上两步,以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他去夺枪的路。
在寂静窄小的化妆室里,二人距离是如此之近,呼吸相闻。
……这孩子果然是在撒谎吧,为了叫她分神。圣母像应该是在他杀人的时候看见的。
康斯汀奈近乎满足地想。
他光(括号内不看)裸的上半身一拧;干净舒长的肌肉,在泛着汗光的皮肤下缩紧扭转起来。一只拳头深深地陷入康斯汀奈的小腹里,又沉又迅猛。
康斯汀奈从鼻子里微微哼了一声,脚下却仍旧一动未动。
她这一辈子,被人暗杀、明刺、动武不知多少次,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自己受到的袭击越狠,越重,越贴身,她就越能够……进入状态。
她喜欢痛。
痛觉就像电一样,在她的血管里冲突攀爬,将她的神经震得像琴弦一样嗡嗡而颤,让她浑身都跟着颤抖兴奋起来了。
在他还未收回拳头时,康斯汀奈张开了双臂。
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四肢修长,轻轻不费力地就将他纳入了怀抱。她一手按在他的后脑上,一手迅速滑下去,抓住了他的腰带一侧。
腰带内侧的手指上,指甲上方的一小片皮肤,贴在黑暗温热里。
她骤然一发力,借着在腰带上一拽的力量,另一只手攥住他的头发拉了下去,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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