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来了,就必须先完成任务,这是身为一个杀手的无奈。
有时候,一年只做一两单,剩余的时间都是旅游玩耍,这也是身为杀手的福利。
他很享受这个职业的一切。
半个小时之后。
冷漠赶到了菜市场,看着乱哄哄的市场,他嘴角露出笑意。
闹市杀人,趁乱离去,这是对杀手最有利的场所。
而且这种地方,什么人都能进去,他甚至都不用化妆。
他背着一个大号的包裹,顺着人群往市场里走,根据资料传过来的目标位置,进入市场后,他朝着东边的走去。
这个市场四周,全是三层楼的建筑,中间是几个彩钢瓦的大棚,把菜市场分成几个区域。
如海鲜区,蔬菜,冷冻干货,水果,花卉鱼市……
冷漠走到东边,顺着楼梯拾阶而上,几分钟后,出现在了楼顶。
在到楼顶的一瞬间,就把装着狙击枪的盒子放下,然后在楼顶转悠一圈。
先找好了退路,然后走到楼边趴下。
为了防止被人看到,他躺着安装狙击枪,拼接枪管,按着枪膛,连接手柄和支架。
他手速极快,眼睛不用看,双手就能熟练安装。
安装着狙击枪,他的眼睛盯着市场里面。
看到市场里来来往往如蚂蚁一样的人群,他莫名地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些人还不知道,他们头顶有一个收割生命的杀手,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他这一次,感觉自己的生命已经跟眼前的人已经不在一个层次。
因为他拿着狙击枪,而来来往往的人群,都是他的目标,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让他们死。
一种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在身体里汹涌激荡。
他感觉这一刻,他就是神,掌握别人生死的神。
他嘴角露出一抹弧度,空气中仿佛有无声的音乐响起,他的手优雅地组装狙击枪。
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市场监控室里,亮哥从冷漠背着长箱子进入市场的那一刻,他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了冷漠身上。
看着他上楼。
看着他寻找逃生路线,然后看着他安装狙击枪。
他就像是看一场大戏,一边看,一边评价:“真专业,组枪的熟练度很高,手速很快。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带墨镜,不够酷。
而且用狙击枪杀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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