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由国王很信任的人担任,并且能与国王经常接触,很符合维利尔斯的需求。
不到一年,维利尔斯被封为“寝宫绅士”,职责包括协助君主穿衣、侍候他吃饭、看守他的卧室以及提供陪伴。别小看这个听上去和佣人差不多的职务,实际上已经有爵位了,并且成为了国王的近臣。
(作者在这里插一句,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怎么听上去和过家家似的,17世纪的欧洲真有这样的爵位吗?)
1616年,维利尔斯被任命为国王的御马师,随后不断晋升,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到嘉德骑士,最后晋升为白金汉公爵。从乡下小地主的儿子到顶级爵位,他只用了不到十年!
不过维利尔斯很清醒,明白所有荣华富贵都维系在詹姆士一世身上,一旦老国王没了,他的风光也就随之不在了。为了巩固所拥有的一切,他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王储查尔斯身上。
1623年,王储在维利尔斯的陪伴下对西班牙进行了为期八个月的访问,主要目标是奔着西班牙公主玛丽亚去的。可惜没得手,但在这期间维利尔斯成功俘获了查尔斯王储的心,两个人成为亲密的朋友。
两年后詹姆士一世在赫特福德郡去世,咽气时他亲爱的白金汉公爵就陪在床边。
当查理一世登基之后,白金汉公爵马上又成了新国王的宠臣,不光保住了公爵头衔,还成为了海战部长和实际上的外交大臣,可谓权倾朝野。
绝大多数人到了这个位置上都会不由自主的膨胀,维利尔斯也没免俗。他觉得自己不光长于社交,应该还是个治国安邦之才,于是开始插手英格兰的事务。
当时西班牙的实力露出了颓势,海上霸权随着无敌舰队的覆灭化为乌有。维利尔斯觉得时机到了,打算进一步挑战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地位,为英格兰谋取更多利益。
实际上这么想并没有错,欧洲任何一个国家想崛起都避不开奥地利和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说白了就是得从人家嘴里抢食物。
但应该抢和怎么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哈布斯堡家族虽然遭到了德意志北方诸侯、丹麦和瑞典的轮番挑战,实力却依旧很强大。
维利尔斯选择的恰恰又是陆战,结局自然很悲惨。英格兰军队不光没有夺回詹姆斯一世女婿的领地巴拉丁,还被西班牙军队打得大败而归。
这个结果造成了查理一世和议会的关系降到冰点,双方互相指责互不相让。到了此时,如果有点政治头脑,维利尔斯就该选择隐忍了,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