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的。
不,不是怀疑,是确信!
他用尽全力去推,堪堪挪出个缝隙,钻了出来。
米山回头,蠢呼呼的马脸望来,朝赵传薪张开了嘴突突突的嘴唇翻动,像极了嘲笑。
今晚上,虽没打算劫走11号,但赵传薪本来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弄个代步工具。
好马没有,卑鄙的米山倒是在。
本来不想要它,可这货差点让自己行藏暴露,赵传薪冷笑着去拿了墙上的鞍具,回来给它装上。
米山张嘴:「唏律律!」
「叫尼玛!」
赵传薪对它脑袋就是一巴掌。
米山被抽了,果然乖乖闭嘴。
「怂货!」
又菜又爱玩!
牵着米山,赵传薪兀自不放心:「你要是敢叫唤,我今天抽死你!」
米山张张嘴,赵传薪扬起手作势欲落。
米山看看他,闭上了嘴。
跑马场的场地很大,赵传薪为了不惊动工作人员,带着米山兜了个圈子。
到了跑马场大门,赵传薪拿出精灵刻刀随意一挑,门锁断裂。
米山的肩高应该达到了一米七,相当高了。
赵传薪运力,双腿蹬地,扶着马鞍跳了上去。
要是没点技术,上来还真挺费劲。
双腿轻磕马腹:「走!」
米山在夜晚的街道上踢踢踏踏前进。
幸好今晚的月光给力,能照亮路。
这种大马,速度肯定是快不起来,但力量和耐力绝佳。
马分热血和温血,赵传薪怀疑米山介于两者之间,应该是杂交品种。
它身上的毛色很难看的,是白灰色,一块深一块浅,除了体格大外真是一无是处。
最主要的是——卑鄙!
回船屋是不行了,赵传薪骑马来到海岸线,从空间里拿出一捆草料递给米山。
又拿一块席子铺在地上,躺下望着满天星斗。
平时他都是沾枕头就睡的,今天却格外清醒。
酝酿了二十分钟左右,依然难以成眠。
他拿出了日记本。
平时翻日记,基本都
是在鹿岗镇。
外出的时候,他基本不会翻动。
因为他有个习惯,做事喜欢专注。外出的时候,容易被各种意外打断。
科学证明,做事专注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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