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时候又开始后悔了。
他们想起新闻中有很多人试图穿越这人森林,大都是以死亡和失踪为结局。
当一个人习惯于在都市里生存的时候、安全、水、食物都是信手可得的。
只要干点苦力活,就饿不死。
实在不行,翻垃圾桶也不可能饿死。
他们虽然知道自然的残酷,但却不明白有哪些残酷面。
他们往往会下意识忽略自然的残酷细节,直到那些残酷扑面而来。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敢于自信地深入无人区,最会绝望的死掉。
他们带着都市里培养出来的自信,一脚踏入完全陌生的环境。
他们不知道炎热的时候怎么办,不知道失去温度的时候怎么办。
他们被现实都市的各种完善照顾,给麻痹了生活神经。
都市中没有野兽,没有毒蛇,没有毒虫。
一旦生病发烧感冒,立刻就可以送医。
而这些便利,在森林里面,统统都不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野生动物寿命往往很短,而人往往能活到寿命上限的三分之二。
野兽们平均算下来,能活到五分之一就不错了。
一头动物园中的野兽能活30年,野外往往五年就没了。
森林里,每一天都是对生命的挑战。
又有更多的人,选择悄悄返回。
只是走着走着,有人就迷路了,森林之中,即便点了火堆,因为树叶茂密,走出十几步,就看不到了。
白天还能观察观察烟气,夜晚就别想了。
最后只有三十多个头铁的,决定拼一口气。
“我就不信了,他们能行,我们也能行。”
“就是,这里又没有什么超凡的怪物。”
“我看那猛虎也不是多厉害,用棍子就直接打死了。”
他们自然不知道四个资深者的力量,已经是常人的三倍,也就是接近于泰森的水平了。
就这样,三十多个人,聚集在一团,准备熬过漫漫长夜。
远处传来一些动物和鸟的鸣叫声,隐隐还有惨烈的叫嚷。
这是捕食者与被捕食者之间的较量。
远远看去,一些眼睛反射着绿光,似乎在盯着他们。
“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有人惊恐道。
“回去多丢人,最起码熬过这一晚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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